关于新增部分电子警察进行违章拍摄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城区街道和灵山风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从2016年7月15日起,对我县以下部分路口和路段新增部分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违章车辆拍摄:
新增球机抓拍路段:
1.育才路全段
2.灵山景区至圣路、至德路全段
3.三清山大道与武夷山大道交叉路路口200米范围内的违停车辆
新增电警拍摄路口:
三清山大道与武夷山大道交叉路口
对违章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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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舟 ]